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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级的同学对“学业导师”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了。从年初开始,英语系给20级的每位同学安排了学业导师,着眼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全过程(大学四年)、全方位(课业发展、个人发展、职业发展等)的指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根据个人的兴趣、能力确定各阶段、各维度的学业发展目标,并付诸积极行动与实践。经过一个多学期的推进,英语系“学业导师”工作初有成效。今天我们请三位学业导师分别分享他们在与同学们沟通和工作过程中的感想和体会。同学们,你能猜出他(她)们是谁吗?听完了他们的感想,你有没有想对你的学业导师说的话呢?另外,文末有“学业之星”评选的相关说明,大家不要忘了关注哦。
学业导师A
我认为学业指导具有三个特点:个性化、动态渐进、全方位联合。每个学生的基础背景、个性特点和对未来的计划都不一样,学业导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在指导初期,我用一对一面谈的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对未来的规划和对自我的认知,然后从专业成绩、组织管理能力、课外活动、实践经验和其他技能提升等方面与学生沟通,为学生未来的学习提出重点规划和建议。
在学期末,我统计了学生的相关学习数据,做了一次调查问卷,让学生对本学期表现做好总结,然后再次与学生面谈,讨论他们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分析不足,提供针对性的学习资源和假期的强化学习计划。此外,我还与素质教师、授课教师沟通,从多个角度了解学生的长处和弱项,以使自己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更好地帮助学生进步。
学业导师B
学业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信任度和认可度的建立不能仅靠被动的了解,应该双方主动拉近距离。例如学生可以与深受低年级学生喜爱的学长或者学姐(最好对学业导师比较了解)进行沟通,从其他渠道了解学业导师的风格及特长等,增进对学业导师的了解。另外,学业导师还可以邀请毕业年级的毕设学生与学生进行交流。通过分组以及speed meeting的形式,让学生能够了解最迫切或者最关注的问题。
学业导师C
经过过去半年学业导师工作的开展,我总结出以下三个关键词:一、个性化。学生在课程体系中已经有较多的统一的、有清晰固定结构的学习活动,学业导师作为常规课程之外的内容,如果继续以统一、规模化的形式开展,容易让学生形成这是另一项任务的感觉,并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尽量保证个性化,让学生觉得这部分的辅导帮助是针对我的,是帮助我而开展的,从而建立比较积极的心理基础。二、辅助者。注重学业导师作为学生学习、成长的辅助者(facilitator)的定位,更多地让学生扮演主动的角色,如制定一对一面谈的时间后,让学生思考在面谈前思考“我需要什么样的帮助?”“我想让学业导师在哪个领域帮助我?”从而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寻求帮助。三、无条件的积极关注。不同层次学生的基础可能差异较大,尤其对基础不太好的学生,学业导师应尽量避免过早地评判打击学生积极性,依据学生的基础,适当地降低心理预期,制定符合学生当前水平的目标,如对目前仍旧存在挂科风险的学生,制定顺利通过各课程考核的目标,帮助学生了解各课程的关键能力要求。
“学业之星”评选
同学们,在你的学业导师的帮助下,你进步了吗?是否在课业发展、自我发展和职业发展方面有了一些起色呢?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学业发展进步突出的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9月份我们将开展第一轮“学业之星”的评选。
同时满足如下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学业导师指导下,通过填写《外国语学院“学业发展之星”申请表》参与评选
1.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要求进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原则上,评选周期内无未通过课程/项目;如有不及格科目,经学业导师推荐可参评。
各参评人按照以下量化原则进行综合排序,来算一下你的得分吧:
评选内容 |
评选指标 |
评选标准及分值 |
课业发展 |
学业成绩增量 (综合排名提升) |
学业成绩增量位列年级前5%(30分); 学业成绩增量位列年级前6%-10%(20分); 学业成绩增量位列年级前11%-15%(10分)。 |
竞赛(专业、素质) 按照学校竞赛奖励办法认定 |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 省级竞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竞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校级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系级竞赛: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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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考试 |
首次通过TEM-8(20分); 首次通过TEM-4(20分),二次通过TEM-4(15分); 首次通过CET-6(15分),二次通过CET-6(10分); 首次通过CET-4(15分),二次通过CET-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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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发展 |
大创项目 |
国家级项目:结项(负责人15分,参与人12分); 立项(负责人10分,参与人8分); 省级项目:结项(负责人12分,参与人10分); 立项(负责人10分,参与人8分); 校级项目:结项(负责人6分,参与人4分); 立项(负责人5分,参与人3分)。 |
助教/助导 |
学长助教:每学年10分; 课程助教:每门课程6分; 助导:每届学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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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课程 |
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学位证:20分; 获得辅修课程学分:5分/每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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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项目 |
学历教育项目(升学、2+2、3+1等):20分; 长期交流项目(3个月至1年):15分; 短期交流项目(1个月以内):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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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造 |
获得硕士研究生(境内、境外)录取通知: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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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 |
实习实践 |
获得校企合作实习单位offer:8分; 完成校企合作实习单位实习工作:15分; 与校企合作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20分。 |
三方协议 |
提交三方协议: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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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证书 |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外语等级证书):10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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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不及格课程:-10分/门 |
综合评价排名前5、且得分满足如下当选最低分数要求的同学入围“学业发展之星”公示名单(如满足当选最低分数同学不足5人,可从缺):
年级 |
当选最低分数 |
年级 |
当选最低分数 |
1年级 |
20分 |
3年级 |
40分 |
2年级 |
30分 |
4年级 |
50分 |
符合条件的同学,快找你的学业导师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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