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课堂|防控疫情,与法同行
日期:2020-04-1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39

寒冬已去,暖春归来。中国人民携手,经过了三个月的艰苦奋斗,对疫情的防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防控仍旧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要科学利用好手边的的现有工具,共同助力最后的阻击战!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理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人群密集、较为封闭的场所,一定要留意以下几点!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世界也蔓延开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数据,中国以外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数已超过中国累计确诊病例数。全球疫情快速蔓延形势下,我国更需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

“3月16日,从美国归国的黎某因回国隐瞒疫情,被北京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3月18日,澳大利亚籍华裔梁某妍因拒不配合社区防疫工作且态度恶劣,被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法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必须坚持依法防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保证:勤洗手,杀菌消毒;戴口罩,方便你我;不聚会,防患未然;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多送祝福和关心;每天测量体温、有疫情接触史及时上报不要忘,积极配合学校查验工作,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防控疫情,与法制同行!懂法、遵法、守法就是做好最后的本职工作。春暖花开,胜利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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